根据《关于2024年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教工通〔2024〕5号),经教师申报、专家组评审,评选出2024年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北京校区26项,珠海校区15项。经校内公示无异议,现给予立项。北京校区立项项目将项目经费统一拨付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具体项目及经费项目号详见附件。请项目负责人核对经费到账情况,及时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珠海校区立项项目经费由珠海校区统筹安排拨付。
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国家和我校财务要求使用与管理项目经费。项目经费须在2024年使用完结,教工部将于9-10月期间开展两次中期督导,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研究进展、经费使用情况,并对第二次督导中经费执行严重滞后的(未达到80%)的项目,于11月收回剩余经费,由教工部统筹调配。
项目需在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需做好项目总结,并梳理成果相关支撑材料。教师工作部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
联系人:
北京校区:张老师 电话 58804683
珠海校区:教师发展中心 赵老师 电话0756-3621663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