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开展2024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信息更正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制办理相关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办理条件
(一)持证人已取得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遗失,可办理证书补发。
(三)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影响使用,可办理证书换发。
(四)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个人档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不规范或错误的,可办理证书信息更正。
(五)持证人个人档案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可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制。
二、办理流程
教师个人按照“网上报名—网上预审—现场办理—领取证书或申请表”流程进行,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9月10日上午9:00至20日下午4:00。
2.报名网站:北京市教师资格管理服务系统(https://yuyuetz.bjtcc.org.cn)。
3.报名步骤:登录网站,点击进入“证书与申请表遗失补办”栏目,按照网站提示填报信息。
(二)网上预审
1.预审时间:9月23日上午9:00至30日下午4:00(非工作日除外)。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系统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预审。申请人须在预审结束前随时登录网站查询预审结果。
2.查询网站:北京市教师资格管理服务系统(https://yuyuetz.bjtcc.org.cn)。
3.预审通过
查询预审结果显示“预审通过”,申请人可按系统提示预约现场办理。
4.预审退回
查询预审结果显示“预审退回”,申请人须及时按照系统提示修改报名信息或补充上传材料并提交。系统工作人员将于9月30日下午4:00前对报名信息再次进行网上预审。显示“预审通过”的,可预约现场办理。因未按时修改报名信息、补充上传材料或上传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审申请的,本次将无法办理相应事项。
(三)现场办理
1.办理时间:10月10日至1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非工作日除外)。
2.办理地点: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56号配楼一层大厅)。
3.按系统提示携带相应材料到场。
4.现场办理通过的申请人当场领取《补/换/重发〈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领取通知》。
(四)领取证表
1.邮寄
选择邮寄的,须在10月14日中午12:00前完成缴费。
邮寄服务由北京邮政EMS提供,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选择邮寄服务或选择了邮寄服务未完成缴费的,只能自取。
2.自取
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可按照“领取通知”中的指定时间到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56号配楼一层大厅)领取。
三、注意事项
申请人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的,将无法办理相应事项。
申请人现场办理应在北京市教师资格管理服务系统(https://yuyuetz.bjtcc.org.cn)中提前预约。未预约的,无法办理相应事项。现场办理时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只能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回到原籍申请补换发。在北京市只能补办于北京市办理的教师资格证书,于外省市办理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回到原籍补办。
四、联系方式:
北京市教师资格咨询电话:010-82089117 (工作日 9:00—11:30、13:00—16:30)。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彭媛媛,58804682。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