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党委教师工作部特设立师德师风教育专项基金,用于激发基层师德师风教育活力,促进我校师德水平全面提升。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校内各学部院系级党组织
二、 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围绕教师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结合《关于2020年教师理论学习和师德师风教育工作的通知》中的重点内容确定主题,开展有特色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各申报单位要锐意创新,丰富活动形式,采取讲座报告、座谈研讨、参观学习、实践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鼓励与党建工作、教育工作相结合。
各申报单位要充分考虑本单位工作实际和教师实际需求,科学设计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方案,在民主讨论、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确定项目方案,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 申报流程
1、 申请提交:各单位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师德师风教育专项基金申请表》(附件1),并于活动上一月25日前将申请表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dwjsgzb@bnu.edu.cn)。基金申报每月集中办理一次,每学年支持各单位开展1-2次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2、 审批立项: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核,决定是否予以立项及相应的支持额度,于次月月初反馈至各单位。立项审批通过后,各单位可按照申报的方案开展活动。
3、 经费划拨及报销说明:立项通过后将按照批准的额度向所在单位划拨活动经费,项目负责人可在活动结束后通过单位财务系统进行经费报销。报销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财务要求执行。
4、 结项要求:各单位应在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活动总结材料,包括活动总结、活动新闻稿(要求图文并茂)、教师学习成果等其他佐证材料及详细的活动决算。
各申报单位要合理利用师德师风教育专项基金,组织好学习教育活动,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强化教师理论武装,全面提升师德水平。
联系人: 杨丽君 贺利华
联系电话:58804683 58805865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