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9]470号)要求,现将我校审核通过的人员申报信息予以公示,审核未通过人员已通知本人。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29日,公示地点英东学术会堂303。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反映。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58804682
邮 箱:dwjsgzb@bnu.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0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