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25年“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勇担强国建设使命”教师实践项目的通知》(教工通〔2025〕19号 ),经单位申报、专家组评审,评选出2025年“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勇担强国建设使命”教师实践项目10项。经校内公示无异议,现给予立项。项目经费已统一拨付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具体项目及经费项目号详见附件。
请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财务人员核对经费到账情况,及时组织开展教师实践活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国家和我校财务规定使用与管理项目经费。项目经费须在2025年使用完结,教工部将于10-11月期间开展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中期督导,对督导中经费执行严重滞后的(未达到80%)的项目,视情况收回剩余经费统筹调配。
项目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需做好项目总结,并梳理相关成果支撑材料。教师工作部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总结验收。
联系人:张 金 电话58804683
附件:2025年“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勇担强国建设使命”教师实践项目立项清单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