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新教师全面了解学校历史、现状及发展规划,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科研、管理能力,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人才人事处联合组织2023年新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人员范围
2022年8月1日至今新入职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事业编、校聘、院处聘教职工(含珠海校区),皆应参加此次新教师岗前集中培训。
近年入职但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参加过或未完成新教师岗前集中培训的教师,应报名此次培训并完成补修,否则将影响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办理。已完成往年新教师岗前集中培训的教师,不需重复参加此次培训。
二、 培训内容
新教师培训突出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结合,分为岗前集中培训和在岗培训两个部分。
新教师岗前集中培训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和人才人事处统一组织,每学年于秋季学期开展,主要进行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与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校史校情介绍等,并分类开展职业能力提升培训。
新教师在岗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系列特点,分类分阶段开展,将根据学校整体培训安排另行组织。
三、 培训要求
1.根据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具备教师资格”。新教师培训为新入职教师申办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等的必需环节。新教师须完成学校统一组织的新教师培训后,方可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新教师培训实行严格签到考勤,参加培训请携带校园卡签到入场。培训期间新教师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3. 新教师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因事请假不能参加培训者,应在下一年度补修培训。如有特殊原因,须递交书面请假申请条,说明请假事由、缺勤时间等,并由所在单位正职领导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扫描件请假条请发送到邮箱dwjsgzb@bnu.edu.cn。
4. 各单位应积极为新教师创造条件,协助新教师完成培训要求。
四、 岗前集中培训安排及报名
1. 岗前集中培训时间
初步安排在2023年秋季学期第0周,具体时间、地点将于8月中旬另行通知。
2. 岗前集中培训报名
各单位请参考新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应参加人员参考名单(附件1),组织新教师进行报名,汇总报名情况,并统一填报新教师岗前集中培训报名确认表(附件2),并于7月7日11时前反馈发送到邮箱dwjsgzb@bnu.edu.cn。
注意事项:附件1应参训名单仅为参考名单,非最终参训名单,请根据此名单组织新教师报名,并统一反馈附件2报名确认表。培训人员范围不包含普通博后、学生事务助理。参考名单之内的新教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此次培训,须在报名确认表中注明请假原因,并应按照要求提交假条。参考名单之外的新聘教师、已确定工作意向但尚未完成入职手续的拟聘教师等,可以报名参加此次培训。
如有问题或通知中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秦继亚,电话58804682;
人才人事处李林,电话58808686。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人才人事处
2023年7月3日